外贸术语:远期汇票
2012-05-23 浏览:6219 次
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在贸易业务中,使用得比较多远期汇票,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远期汇票的形式。 一般而言,远期汇票可分为定期付款汇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等三种。远期信用证分类 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是指以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信用证。 使用这种信用证时,一般由出口地的议付行对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进行审查,无误后再送交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请求承兑;如无此分行或代理行,议付行也可将汇票和单据径寄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请求承兑。承兑后,到期付款。 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或其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承兑远期汇票后,留下单据,退还汇票;在汇票到期前,受益人或议付行可持退回的承兑汇票向当地贴现市场进行贴现,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立即收入现金。 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办法:(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4)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远期汇票有哪些当事人 (1)出票人:即签发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人或银行。 (2)受票人:又称付款人,即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人或指定的银行。 (3)受款人:即受领汇票所规定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此外,当汇票进行转让时,还有背书人、受让人及持票人。远期汇票和汇期汇票的区别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远期汇票则是出票后指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经过承兑才有效,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小结:远期汇票是一种特定期限内的票据,外贸企业在使用远期汇票时需要注重一些细节。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另外,掌握远期汇票使用方法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