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外贸术语之保兑信用证
2012-04-17 浏览:67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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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经另一家银行(保兑行)保兑,保兑行承诺保证兑现收益人开出的汇票金额。
信用证本身凭的就是银行信用,中间多加了保兑行,也就是有两家银行信用做担保,大大降低了收益人的风险。保兑信用证(ConfirmedCredit)是指由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要点是:
第一,保兑的对象必须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二,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保的银行,称为保兑行(ConfirmedBank)。
第三,对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加保,一般是应受益人的要求而作的;所以需要加保,是因为受益人对开证行的资信不够了解,或不够信任。也有的开证行担心自己开立的信用证不被受益人所接受而主动要求加保的。
第四,信用证一经保兑,受益人便取得了开证行和保兑行的双重付款保证,收汇更为稳妥;经过保兑的信用证,首先由保兑行承担付款责任,故保兑行在此成为“第一性付款人”(FirstDrawee),即只要受益人提供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保兑行必须付款,或承兑或议付。
第五,凡使用保兑信用证,应在该证上注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和保兑行加保的文句。 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